天井拆模踩上拼湊平台墜落:「綁安全繩」其實要備齊哪三件?
2026/09/27
內容更新日:2026/09/27
答案先行:拆模板時,不可以拿剛拆下來的背撐材、模板片拼成墊腳平台——這些材料彼此沒有固定,受力一偏就散開。而新聞常說的「綁安全繩」,落到現場其實是三件事要同時到位:掛在上方穩固結構的錨點、會自動鎖住的連接裝置(例如捲揚式防墜器),以及全身背負式安全帶。少了任何一件,「有綁」都不等於「有防護」。
以下這起天井拆模墜落案例,就是在「平台看起來站得住」的那一刻出事的。
案例回顧:天井拆模,腳下的臨時平台突然崩塌
依職安署國內重大工安事故訊息所載,民國 113 年 11 月 11 日,一處建築工地有一名作業人員在 4 樓進行臥室外側天井的牆面模板拆除作業時,腳下的平台突然崩塌,人從 4 樓墜落到 1 樓,送醫後不治。當時的媒體標題寫的是「疑未綁安全繩」。
官方隨訊息公布的宣導圖卡,把肇災原因寫得更具體:作業人員站的是天井處樓板開口所設的工作平台,這個平台是用3 支鐵製模板背撐材當支撐,上面放一片約 80 公分 × 60 公分的模板當踏板;背撐材與樓板之間、背撐材與上方踏板之間都沒有固定。人一踩上去作業,平台就垮了。圖卡上的現場照片顯示,其中一支背撐材連同那片踏板掉到 3 樓,只剩 2 支背撐材留在原處。
圖卡列出的防災對策有三項:提供並使作業人員正確戴用安全帽、在高度二公尺以上的開口部分設置護欄、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,以及模板支撐組配、拆除作業應指派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於現場辦理規定事項。
(本文案例依職安署國內重大工安事故訊息所載整理,並已去識別化,不揭露特定地點、公司與人員。媒體報導屬初步資訊,「是否使用安全帶」等細節與實際原因,均以官方調查結果為準;本文後段補充的安全母索、安全帶條文,用意在說明現場可以怎麼做,並非官方對本案的認定。)
為什麼拆模特別容易「就地取材」墊腳
本站先前整理過升降機直井工作臺的設計與查驗——那是「有搭工作臺、但強度沒算」的問題。這起案例的差別在於:現場根本沒有一座真正的工作臺,站的是臨時從手邊材料湊出來的墊腳。這種情況在拆模階段特別常見,原因有三個:
- 材料就在手邊:拆模時四周都是剛卸下的背撐材、模板片、角材,長度剛好、隨手可得,「先墊一下」比去搬一座合格的施工架快得多。
- 拆模被當成收尾工作:組模、澆置時大家很緊張,到了拆模,心態變成「剩一點點就好」,作業方法常常沒有人事先決定,由現場人員各自想辦法。
- 天井、中庭、管道間是多層貫通的開口:一般樓板邊緣掉下去,可能只差一層;天井一路通到底,中間沒有樓板攔截,本案就是從 4 樓直接墜到 1 樓。
換句話說,這類事故的關鍵不在「人有沒有小心」,而在於「站在哪裡」與「掛在哪裡」這兩件事,拆模前沒有人規劃。平台是拼湊的,掛點自然也就沒有著落——這也是媒體標題寫「疑未綁安全繩」背後的真正問題:就算想綁,也未必有地方可以綁。
「綁安全繩」到底是綁什麼?防墜系統的三件事
「安全繩」是很常見的口語說法,但在法規與設備上並沒有一個叫「安全繩」的單一產品。現場講的「綁安全繩」,可能指的是三種完全不同的東西:
- 腰帶上的那條繩子:舊式腰帶型安全帶附的繩索。腰帶把墜落衝擊集中在腰部,一般用途是作業位置的限制或定位,不適合用來承接墜落。
- 連接繩(Lanyard):安全帶與掛點之間的那一段連接,有固定長度,較完整的配置會附緩衝裝置吸收衝擊。
- 安全母索(Lifeline):預先拉好、固定在錨錠上的水平或垂直繩索,讓人移動時有連續的掛點。
真正能在墜落時發揮作用的,是把這些東西組成一個完整的個人防墜系統,三件缺一不可:
- 一、錨點(錨錠):要設在不會跟著作業一起被拆、一起垮的穩固結構上。以天井拆模來說,通常是上層已達強度的樓板或梁,而不是正在拆的模板、背撐材或腳下的平台。這個原則本站在錨點不能掛在正在施工的構件上一文有完整說明。
- 二、連接裝置:天井內作業空間小、上下高差大,常見做法是在上方錨點掛捲揚式防墜器,織帶或鋼索隨人移動自動收放,偵測到急速拉出時鎖住;若人員需要沿天井上下移動,也可以設置垂直安全母索,搭配可沿母索滑動的抓繩器。
- 三、全身背負式安全帶:以肩、胸、大腿的織帶把衝擊分散到較能承受的部位,並讓人在懸吊時保持上半身直立,爭取救援時間。
所以「有沒有綁安全繩」這個問題,比較精確的問法是:錨點在哪裡、強度誰確認過?連接裝置會不會在碰到下方結構前鎖住?穿的是不是全身背負式?這三題都答得出來,才算真的有防護。
法規怎麼寫:開口防護、模板支撐作業主管與安全母索
官方對本案列出的對策,對應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》第 11 條之 1、第 19 條第 1 項與第 133 條第 1 項;另外補充同標準第 23 條關於安全帶與安全母索的規定、第 145 條拆除後物料堆放的規定,以及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》第 281 條第 2 項對防墜器具型式的要求。
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・第 19 條第 1 項(開口部分的防護設備)
「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、鋼梁、開口部分、階梯、樓梯、坡道、工作臺、擋土牆、擋土支撐、施工構臺、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、橋臺等場所作業,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,應於該處設置護欄、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。」
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・第 133 條(模板支撐作業主管)
第 1 項:「雇主對於模板支撐組配、拆除(以下簡稱模板支撐)作業,應指派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辦理下列事項:一、決定作業方法,指揮勞工作業。二、實施檢點,檢查材料、工具、器具等,並汰換其不良品。三、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。四、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。五、前二款未確認前,應管制勞工或其他人員不得進入作業。六、其他為維持作業勞工安全衛生所必要之設備及措施。」
第 2 項:「前項第二款之汰換不良品規定,對於進行拆除作業之待拆物件不適用之。」
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・第 11 條之 1 與第 145 條
第 11 條之 1:「雇主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,應提供適當安全帽,並使其正確戴用。」
第 145 條:「雇主於拆除模板時,應將該模板物料於拆除後妥為整理堆放。」
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・第 23 條(安全帶與安全母索,節錄第 3、5、7、9 款)
雇主提供勞工使用之安全帶或安裝安全母索時,應依下列規定辦理——
「三、安全帶或安全母索繫固之錨錠,至少應能承受每人二千三百公斤之拉力。」
「五、安全帶或安全母索不得鈎掛或繫結於護欄之杆件。但該等杆件之強度符合第三款規定者,不在此限。」
「七、勞工作業中,需使用補助繩移動之安全帶,應具備補助掛鈎,以供勞工作業移動中可交換鈎掛使用。但作業中水平移動無障礙,中途不需拆鈎者,不在此限。」
「九、垂直安全母索之設置,應依下列規定辦理:(一)安全母索之下端應有防止安全帶鎖扣自尾端脫落之設施。(二)每條安全母索應僅提供一名勞工使用。但勞工作業或爬昇位置之水平間距在一公尺以下者,得二人共用一條安全母索。」
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・第 281 條第 2 項
「前項安全帶之使用,應視作業特性,依國家標準規定選用適當型式,對於鋼構懸臂突出物、斜籬、二公尺以上未設護籠等保護裝置之垂直固定梯、局限空間、屋頂或施工架組拆、工作台組拆、管線維修作業等高處或傾斜面移動,應採用符合國家標準CNS14253-1同等以上規定之全身背負式安全帶及捲揚式防墜器。」
(條文引自全國法規資料庫。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》與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》現行條文修正日期均為民國 115 年 6 月 30 日;營造標準該次增訂之第 11 條之 2 自民國 116 年 7 月 1 日施行,設施規則該次修正之第 21-3、57、116、185-1 至 185-4 條自民國 116 年 1 月 1 日施行,本文引用之條文均為現行有效條文。完整條文請以官方公告版本為準。)
把這幾條放在一起讀,可以看出拆模現場的三個重點:
- 作業方法要有人事先決定:第 133 條第 1 項第 1 款要求模板支撐作業主管「決定作業方法,指揮勞工作業」。「人要站在什麼上面拆」正是作業方法的一部分,不該留給現場臨時拼湊。
- 待拆物件不是站立的材料:第 133 條第 2 項說明,汰換不良品的規定不適用於待拆物件——也就是說,法規並不要求待拆的背撐材、模板保持良好狀態。本文的看法是:既然狀態沒有人把關,就更不應該拿來當平台或踏板;第 145 條要求拆除後的模板物料「妥為整理堆放」,也是同樣的方向。
- 錨錠強度有明確數字:第 23 條第 3 款要求錨錠至少能承受每人二千三百公斤之拉力。拼湊的平台、未固定的背撐材,沒有辦法證明達到這個強度,因此不能當掛點。
天井拆模前的五個安排
以下是天井、中庭、管道間這類多層貫通開口在拆模前可以先排好的五件事。實際配置仍應依現場結構與作業計畫調整:
- 一、先定「站在哪裡」:由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決定作業方法,天井內的立足點採用有設計、會固定的工作臺或施工架,寬度、踏板與固定方式事先確認。剛拆下的背撐材、模板片一律不作為平台或踏板使用。
- 二、再定「掛在哪裡」:錨點設在作業位置上方、已達強度的樓板或梁,由上往下掛捲揚式防墜器,讓人員在平台上移動時全程保持連接;需要上下移動就規劃垂直安全母索,並依第 23 條第 9 款每條原則上只供一人使用。
- 三、下方樓層的開口先封:天井在下方各樓層的開口,依第 19 條第 1 項設置護欄、護蓋或安全網。即使上方出事,也能縮短墜落距離,不會一路掉到底。開口護欄的構材與強度要點,可參考開口護欄少了中間欄杆等於沒有。
- 四、拆一段、清一段:拆下的模板物料依第 145 條立即整理堆放,不要留在作業面或開口邊緣,既避免被拿去墊腳,也避免掉落砸傷下方人員。
- 五、進場前檢點:作業主管依第 133 條第 1 項第 3 至 5 款,確認安全帽、全身背負式安全帶、防墜器與錨點都到位,未確認前不讓人進入天井作業。
其中第二點常被跳過:很多現場有準備安全帶,卻沒有事先規劃掛點,人到了天井邊才發現「沒地方掛」,結果只好不掛。掛點應該跟平台一起寫進拆模計畫,而不是交給作業人員臨場找。組拆過程如何全程保持連接,另可參考施工架組拆時如何全程保持掛勾。
防墜器與母索怎麼選
選型時務必把「墜落總距離」算進去:防墜器的制動距離、連接組件長度與人體伸長量加總後,必須小於掛點到下方樓板、護蓋或其他障礙物的距離。天井四周是牆面,還要留意人員墜落後的擺盪是否會撞到牆面或突出物,錨點盡量設在作業位置的正上方。實際制動距離與適用條件依各產品規格書為準;更完整的選型重點可參考捲揚式防墜器怎麼選。
常見問題
Q1:「安全繩」跟「安全帶」是同一個東西嗎?
A:不是。「安全繩」是口語說法,可能指腰帶上的繩子、連接繩或安全母索;安全帶則是穿在身上的部分。要發揮防墜作用,需要錨點、連接裝置與全身背負式安全帶組成完整系統。只有一條繩子、或繩子綁在不穩固的東西上,都不算有防護。
Q2:拆模時旁邊都是模板和背撐材,可以暫時墊一下就好嗎?
A:不建議。本案的平台正是用背撐材加一片模板組成,彼此沒有固定,人一踩就崩塌。依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》第 133 條第 1 項第 1 款,作業方法應由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決定;第 145 條也要求拆除後的模板物料妥為整理堆放。立足點應使用有設計、會固定的工作臺或施工架。
Q3:天井裡找不到可以掛的地方,怎麼辦?
A:往上找,而不是往旁邊找。上層已達強度的樓板或梁,可以設置錨點,由上往下掛捲揚式防墜器或垂直安全母索。第 23 條第 3 款要求錨錠至少能承受每人二千三百公斤之拉力,所以不要掛在正在拆的模板、背撐材或護欄杆件上(護欄杆件除非強度也達到同一標準)。
Q4:下方已經有安全網,拆模的人還需要掛防墜器嗎?
A:第 19 條第 1 項要求開口部分設置護欄、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;個人防護則另依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》第 281 條等規定辦理。實務上建議兩道都備妥:安全網是不需要人做任何動作的被動防線,防墜器則讓人根本不會墜到網上;天井開口在拆模時常需臨時開啟,只靠其中一道風險較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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