施工架組拆掀起踏板墜落案例:穿了安全帶沒勾掛,如何全程防墜
2026/09/22
內容更新日:2026/09/22
答案先行:施工架組拆時,安全帶「穿在身上」和「勾在錨點上」是兩回事。法規要求組拆作業使用全身背負式安全帶加捲揚式防墜器,並要「確實使用」;實務上,跨出護欄、移動、改動踏板的每一刻都要保持勾掛;拆掉踏板之前,要先確認自己已經勾好,開口處也有替代防護。
職安署一起鍋爐內施工架墜落致死案例,作業人員身上有安全帶,卻沒有勾上。
案例回顧:為了吊料掀起踏板,人與踏板一起墜落
某鍋爐內部進行施工架搭設作業。根據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「職災案例宣導」公告〈從事鍋爐內部施工架搭架時發生墜落災害致勞工死亡災害〉(2026年4月29日發布),作業人員在約30.9公尺高的鍋爐內部施工架上,認為吊料口旁的踏板會影響吊料作業,於是跨出護欄、踩在其中一塊踏板上,要把併排的另一塊踏板掀起移除;掀起踏板時形成開口,人與踏板一起墜落,不幸身亡。
官方公告指出:作業人員雖然穿著背負式安全帶、戴著安全帽,但安全帶沒有勾掛在施工架上,也沒有使用捲揚式防墜器;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也沒有確實監督勞工使用防護具;官方另列出未訂定墜落災害防止計畫並確實執行、未對勞工實施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、未落實承攬管理等基本原因。
(本文案例整理自官方公告已去識別化之敘述,不揭露特定公司、地點與當事人資訊;實際個案內容請以職安署官方公告全文為準。本站另一篇屋頂作業安全帶戴了為什麼還墜樓?『掛勾時機』是關鍵引用的是不同案例,那篇談「走到定位前還沒掛勾」的移動空窗期,本文談「施工架組拆時自己改動作業面」,建議搭配閱讀。)
跨出護欄、掀起踏板:集體防護暫時失效的那一刻
這起案例的破口,出在兩個連續的動作。
第一個是跨出護欄。護欄是施工架上的集體防護,人一旦跨出去,剩下的防線只有個人防墜器材;如果安全帶沒有勾上,這時等於沒有任何防護。
第二個是掀起踏板。踏板就是作業人員的立足點,把它拿掉,腳下就變成開口——而人通常就站在踏板旁邊,甚至踩在要移開的那片踏板上。這種「為了配合其他作業臨時改動作業面」的情況,在施工架組拆、吊料配合時很常見,也最容易被當成「一下子就好」。
安全帶之所以要「勾」,就是為了這種集體防護暫時失效的時刻。約30.9公尺的高度,一旦失足,幾乎沒有反應時間。
法規怎麼寫:組拆作業的安全帶、防墜器與作業主管
這起案例同時牽涉個人防護(安全帶與防墜器)與現場管理(作業主管監督)兩個層面。
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・第281條
第一項:「雇主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,勞工有墜落之虞者,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、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,但經雇主採安全網等措施者,不在此限。」
第二項:「前項安全帶之使用,應視作業特性,依國家標準規定選用適當型式,對於鋼構懸臂突出物、斜籬、二公尺以上未設護籠等保護裝置之垂直固定梯、局限空間、屋頂或施工架組拆、工作台組拆、管線維修作業等高處或傾斜面移動,應採用符合國家標準CNS14253-1同等以上規定之全身背負式安全帶及捲揚式防墜器。」
第2項明列「施工架組拆、工作台組拆」屬於應採用全身背負式安全帶及捲揚式防墜器的作業——兩者是搭配使用的組合。本案作業人員有安全帶、但沒有防墜器也沒有勾掛,正好落在這條規定要補的缺口上。
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・第41條第1項
「雇主對於懸吊式施工架、懸臂式施工架及高度五公尺以上施工架之組配及拆除(以下簡稱施工架組配)作業,應指派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辦理下列事項:
一、決定作業方法,指揮勞工作業。
二、實施檢點,檢查材料、工具、器具等,並汰換其不良品。
三、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。
四、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。
五、前二款未確認前,應管制勞工或其他人員不得進入作業。
六、其他為維持作業勞工安全衛生所必要之設備及措施。」
第3款「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」,重點在「確實使用」——作業主管要確認的不是有沒有穿,而是有沒有勾。同標準第42條第1項第4款也規定,施工架組配作業「於紮緊、拆卸及傳遞施工架構材等之作業時,設寬度在二十公分以上之施工架踏板,並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發生勞工墜落危險之設備與措施。」移除踏板也屬於拆卸施工架構材的動作。
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・第17條
「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,勞工作業有墜落之虞者,應訂定墜落災害防止計畫,依下列風險控制之先後順序規劃,並採取適當墜落災害防止設施:
一、經由設計或工法之選擇,儘量使勞工於地面完成作業,減少高處作業項目。
二、經由施工程序之變更,優先施作永久構造物之上下設備或防墜設施。
三、設置護欄、護蓋。
四、張掛安全網。
五、設置警示線系統。
六、限制作業人員進入管制區。
七、使勞工佩掛安全帶。
八、對於因開放邊線、組模作業、收尾作業等及採取第一款至第四款規定之設施致增加其作業危險者,應訂定保護計畫並實施。」
(以上條文引自全國法規資料庫現行條文;其中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7條於115年6月30日修正、115年7月1日施行,本案發生時(114年12月)適用的是修正前條文,當時安全帶列在第五款、警示線系統與管制區列在第六、七款。完整內容請以官方公告版本為準。)
第17條的順序是先集體防護(護欄、護蓋、安全網),最後才是佩掛安全帶。本案的護欄原本存在,是人跨了出去;踏板原本存在,是人把它掀開。當作業需要暫時拿掉集體防護時,就要先把個人防護接上,才能動手。
施工架上如何全程勾掛
- 先勾再跨:跨出護欄、爬升或換位之前,先把掛鉤扣在施工架的堅固構件、錨點或安全母索上,再移動
- 雙鉤交替勾掛:需要換錨點時使用雙鉤連接繩,一鉤先扣上新位置、另一鉤才解開,任何時刻至少有一鉤連在錨點上
- 組拆時搭配捲揚式防墜器:捲揚式防墜器可隨人員移動自動收放,減少換鉤次數,也能縮短墜落距離;錨點宜設在作業位置上方、足以承受墜落衝擊的構件
- 拆踏板前先補防護:需要移開踏板配合吊料時,先確認人員已勾掛、開口處有替代防護(例如臨時護欄、安全網或覆蓋),並經作業主管確認後才動手;完成後立即復原或圍起
- 吊料與組拆一起規劃:吊料動線與施工架配置在作業前一起規劃,避免作業中臨時拆改作業面
- 作業主管逐一確認勾掛: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在現場確認的不是「有沒有穿」,而是「每一次移動時有沒有勾」
實際的錨點強度、制動距離與適用高度,請依各產品規格書及現場評估為準。
KSTRONG防墜器材怎麼選
器材選對只是第一步,教育訓練與作業主管的現場督導同樣重要。捲揚式防墜器的機型與制動距離比較,可參考捲揚式防墜器怎麼選;施工架整體的護欄、踏板與個人防墜配置,可參考施工架墜落防護怎麼做?從施工架安全法規到 KSTRONG 個人防墜系統的完整指南。若是工作臺與開口的墜落防護,也可參考工作臺不是搭起來就算數:升降機直井墜落案例的設計、查驗與防墜。
常見問題
Q1:施工架組拆一定要用捲揚式防墜器嗎?
A: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》第281條第2項規定,施工架組拆、工作台組拆等高處或傾斜面移動作業,應採用符合國家標準CNS14253-1同等以上規定之全身背負式安全帶及捲揚式防墜器。組拆時人員要頻繁上下、換位,捲揚式防墜器可隨人員移動自動收放、減少換鉤次數;但它同樣要先連接在足以承受墜落衝擊的錨點上才有作用。
Q2:在施工架上移動,怎麼做到全程勾掛?
A:常見做法是使用雙鉤連接繩交替勾掛:先把一鉤扣在下一個錨點,再解開另一鉤,任何時刻至少有一鉤連接在堅固構件上;搭配捲揚式防墜器可減少換鉤次數。錨點要選擇足以承受墜落衝擊的構件,不要勾在踏板等可能被拆除、或強度未經確認的位置。
Q3:為了配合吊料,可以臨時拆掉踏板嗎?
A:若作業確實需要,應先確認人員已勾掛、開口處有替代防護,並經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確認後才進行,完成後立即復原。更好的做法是作業前就把吊料動線與施工架配置一起規劃,避免臨時拆改。
Q4: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要負責什麼?
A:依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》第41條,懸吊式、懸臂式施工架及高度五公尺以上施工架的組配及拆除作業,應指派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在現場決定作業方法、實施檢點、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、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等。實務上,「確實使用」至少要做到正確勾掛,而不只是有沒有穿戴;本案官方就把有穿戴安全帶、卻未勾掛也未使用捲揚式防墜器的情形,列為「未使勞工確實使用背負式安全帶及捲揚式防墜器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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